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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这些政策即将实施

1.2021年1月1日起 拉绿通跑高速须先预约

此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将高速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这也就意味着2021年1月1日起,拉绿通必须要安装ETC且提前实现预约,否则将不免高速通行费。

 

根据《通知》要求,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2.陕西治超新规:2021年1月1日起闯卡最高罚款3万

新的《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逃避治超检验或者扰乱治超检测秩序的,最高可罚款30000元!

1、货物运输车辆改装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进行。禁止擅自改变货物运输车辆的外廓尺寸和主要承载构件。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货运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为号牌不全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不得超过标准装载、配载,不得为货物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2、超限超载检测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流动检测、不停车检测等多种方式。货运车辆驾驶人扰乱检测秩序或者逃避检测将受到处罚,最高可处罚款3万元。将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经营者、源头单位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纳入公共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3.2021年1月1日 北京汽油车国六排放实施

此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有关要求的通告》,北京市将在继续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对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PN限值的实施要求进行调整,在北京市生产、进口的国六b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PN11限值实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调整为2021年1月1日。

4.2021年4月1日起 逐步限制活猪调运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表示从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并明确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一)、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1)、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未备案的不得运猪;已备案的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违规,立即取消备案,绝不姑息。

(2)、严厉打击使用未备案车辆运猪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对生猪进行检测,未检出阳性的就近屠宰,检出阳性的就地无害化处理并不给予补助。

(3)、定期对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检出阳性的,暂停备案;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备案。

(4)、要求生猪调出大县建设洗消中心,建立健全车辆洗消管理制度,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生猪运输车辆标准。

(5)、加强对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的管理,督促其依法依规从业。

据悉,农业农村部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加强运输环节监管。

(二)、分区防控:经指定路线“点对点”调运

从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出大区的活猪必须按规定抽检合格后,经指定路线“点对点”调运。

5.2021年7月1日起 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六a

根据我国排放升级的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公交、邮政、环卫车辆必须要满足国六排放标准。

为了加快国六进程,相关部门要求: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六a标准。

6.2021年7月1日起 广州国三车限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关于对老旧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要分三个阶段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行限行。

具体限行的车辆类型、时间点和范围包括:

01、自2021年7月1日起

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车通行。

02、自2022年1月1日起

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行。

03、自2023年1月1日起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老旧机动车通行。

注意:《通告》所称老旧机动车是指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本市籍和外市籍机动车。

7.2021年7月1日起 天津限制国三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通行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表示要对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具体内容看下文。

 

具体内容:

1、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进入我市行政区域以内道路通行(除高速公路)。

2、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以外的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文章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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